一、适用范围
凡在厦门市道路上(除高速公路外)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每方车辆损失在一万元以内需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交通事故,都可采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彩信通自行赴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保险标志、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五)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二、操作流程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一方可用手机拍摄交通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概况和车辆碰撞部位等),所拍照片应反映各方事故车辆牌号和遣路状况。并将事故现场照片发送至:
"106573021110"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彩信服务平台(彩信通)。
(二)定损中心工作人员对收到的彩信进行审核,并用电话或短信回复发送者,引导当事人进行下一步操作。
1、传送的照片符合要求能够反映事故事实的,当事人应即刻撒除现场;
2、传送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重新拍摄并发送,经确认后撒除现场。
(三)当事人于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驾车到定损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定损。
定损中心交警驻勤人员从彩信平台中调取现场照片,对交通事故事实进行确认。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
2、当事人到定损中心后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由驻勤民警根据现场照片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3、无赔偿责任的当事人若不办理保险理赔的,另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正确联系电话后,可自行驾车到定损中心进行事故确认和定损。
(四)当事人持《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记录单》或《事故认定书》在定损中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当场对事故车辆损失情况进行查勘、核定损失。
三、注意事项
(一)当事各方应互留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由于技术原因,彩信通运用目前仅限于移动用户。
(三)若出现彩信发送不成功时,应注意保存照片。
(四)定损中心值班时间:8:00至22:00。